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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如何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来源: 时间:2008-5-24 8:43:58 浏览:次 字号:〖

  明确学校各部门和指导教师的职责,协调学校各方的力量,形成合力。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学校必须明确教科室、教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指导教师等相关参与者的职责,用制度保证相关参与者各司其职,协调各方力量,使之形成合力。

  江苏省锡山高中把参与的教师分为三类:指导教师、学术顾问和协管教师。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所在班级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协管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和组织指导。主要是两类教师组成,一类是各班级协管,负责班级活动指导和管理;另外一类来自学校服务部门,如计算机机房、图书馆等,负责为学生提供一些现场咨询和基本的技术支持。学术顾问:负责为学生提供所需的专业知识指导,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自由聘请。学术顾问不需要跟班活动,主要在平时为学生的课题研究提供所需知识,关注学生的课题研究。采用教师指导专业化分工使参与课程实践的教师突破了“职务、学科、年级、工作性质”的界限,不同的人员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时间里参与进来,扮演“课程的组织者、情感的支持者、学习的研修者、信息的咨询者”等不同角色,从而调动了教师参与课程实践的积极性,盘活了学校有限的指导教师资源,也为学校该课程良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

  综合实践活动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生活,因此,仅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无疑需要借重于社区中相关的指导力量,研究性学习活动同样需要借助于学校以外的人力资源。

  充分挖掘、利用各种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对于一门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学校不仅需要充分挖掘利用学校内部各种课程资源,更要从社会生活中寻找课程资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价值指向,在于知识世界向生活世界的回归,无论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还是研究性学习活动,关注点和重心都指向社会生活。可以说,综合实践活动更为重要的课程资源来自学校以外,来自社会生活。

  在挖掘利用校外的课程资源时,有几个方面必须特别注意。首先,学校应当与家长进行深入的沟通,宣传综合实践活动,争取家长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家长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解或者开放的、积极的心态就是综合实践活动顺利实施的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之一。

  其次,校外课程资源的利用必须因地制宜。无论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还是研究性学习活动,都不能只考虑学生的需求、兴趣,或者学校的期望。是否具有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可操作性如何,“课程成本”如何,这些“条件性”问题也应当是学校的重要的考量。不计成本地“创造条件也要上”并不值得效仿。

  建立独立的评价体系,提高综合实践活动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比重。综合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决定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和评价不能等同于学科课程的实施和评价。

  学校应当为综合实践活动建立与学术性课程相区别的独立的评价体系,不能仅关注学生在去情境化的传统纸笔评价中的表现,更应关注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的表现;不应只关注学生活动的结果,更应关注学生的整个活动过程,包括学生在活动中的情绪情感、参与程度、投入程度等,要侧重保持学生探究兴趣,增进研究信心,关注学生的优点与特长,促进学生情感、态度及合作意识的协调发展;不能只局限于纸笔考试之类单一的评价方式,倡导档案袋评价、展示性评价、研讨式评价等多种表现性评价方式;不能过于强调评价主体的权威性,让多种主体参与到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中来,特别倡导自我评价,让学生在评价中反思,在反思中评价,促进学生监控自己的活动过程,学会对自己的活动结果承担责任。此外,评价方案的设计必须符合实用性、可行性、正当性与准确性等四个标准,避免过于形式化、繁琐或随意的做法,避免把综合实践活动变成“填表活动”。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评价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组成部分,而综合实践活动毫无疑问是学生综合素质最重要的表现场域,因此,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充分关注综合实践活动,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个重要考量,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比重。

3.      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角色行为

  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成为一个创造者;要求教师积极探究未知,成为研究者;要求教师还学生主体地位,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要求教师多方互动,成为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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