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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每年一度的分配生人事代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7-9-18 7:35:49   浏览:次   字号:〖

第五中学:

  根据市人才市场关于做好每年一度的分配生人事代理(含续订)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01——2007年进入丹阳市教育系统的教师(含新教师和外县市调入对象)。

  二、费用:

  人事代理费180元/人(个人支付)

  三、办理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20日(星期四)到人事科领取相关材料。

  2、各单位按“填写须知”将所有材料做好,收齐人事代理费后按“时间安排表”派专人到局人事科办理人事代理,不得延误。

  填写须知

  1、《全员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合同书中固定期限: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为期一年);

  2、《人事代理登记表》每人一份需加帖照片;

  3、《单位委托代理合同书》由学校统一填写,一式两份。将2001——2007年进入丹阳市教育系统的人员(含外县市调入对象)的名单按年份附后。

  以上所有表式均可复印

                  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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