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学:
根据市人才市场关于做好每年一度的分配生人事代理(含续订)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01——2007年进入丹阳市教育系统的教师(含新教师和外县市调入对象)。
二、费用:
人事代理费180元/人(个人支付)
三、办理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20日(星期四)到人事科领取相关材料。
2、各单位按“填写须知”将所有材料做好,收齐人事代理费后按“时间安排表”派专人到局人事科办理人事代理,不得延误。
填写须知
1、《全员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合同书中固定期限: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为期一年);
2、《人事代理登记表》每人一份需加帖照片;
3、《单位委托代理合同书》由学校统一填写,一式两份。将2001——2007年进入丹阳市教育系统的人员(含外县市调入对象)的名单按年份附后。
以上所有表式均可复印
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