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挖掘校园先进典型,展现五中学子风采,倡导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快中学生成长成才步伐,引导激励广大中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丹阳五中团委特举办“2007年度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你身边的事,关注你身边的人,让我们都积极行动起来,寻找催人向上、感动校园的十佳青年,2007年,无论身份、背景、经历多么不同,只要具有感人的事迹,就请积极参与“感动校园——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体高中学生。
三、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3、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班级中等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中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虽家庭经济困难,但始终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取得较优异成绩者;
2、身残志坚,认真学习,成绩较突出者;
3、关心他人、关爱集体,乐于助人,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默默奉献,平凡之中显示了伟大者;
5、创新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热心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7、为学校默默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及同学;
8、经常帮助他人,不求索取,得到学校和社会好评者;
9、拾金不昧,在学校和社会上有较好影响者;
10、其他具有典型事例或做出突出成绩,或在学校和社会上做出令人感动事迹,反响较大者;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
各团支部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的基础上,评出推荐人选,重点班推荐1—2名,强化班推荐5名。候选人均应按要求填写《丹阳五中“2007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并附详细材料。
(二)、审核、初评
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属实且符合标准者进初评名单;进入初评名单的同学,由校团委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老师及学生代表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初评,确定出20个提名候选人。
(三)、宣传、复评
校团委对提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园橱窗、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电视等媒介上进行宣传、展示;在此基础上,组织老师投票和学生投票,最终综合确定出十佳大学生。
(四)、风采展示
获“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称号的同学材料在校内网站、校报、广播、橱窗等作展示宣传,举办丹阳市第五中学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中学生”事迹报告会,并邀请媒体对本项活动给予报道。
五、奖励办法
对于入选十佳的提名候选人授予丹阳市第五中学首届届“感动校园——十佳中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其他提名候选人授予丹阳市第五中学首届届“感动校园——十佳中学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六、评选纪律
1、各团支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推荐到全校进行评选,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各团支部推荐人选要按照要求填写《丹阳五中“2007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表》,请另附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及100字以内班主任评语,五寸生活照一张,于11月28日下班前统一交到团委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3、参评人员须配合评选活动顺利开展,不得无故退出评选;
4、参评事迹必须真实,不得编造和夸大;
5、推荐过程必须真实,若出现作假、拉票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备注:若有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丹阳市第五中学团委
20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