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了对教育评估者素质的要求。美国联邦教育总署发起对全国范围的专业评估人员进行在职培训,一些专业组织就评估问题举行讲习会和专题讨论会。美国的一些州制定了给评估人员颁发评估者证书的政策和计划。
(4)教育评估理论与技术被列入高等学校课程之中。一些大学如伊利诺斯大学、斯坦福大学、波士顿大学、加里福尼亚大学、明尼苏达大学、西密执安大学开设了研究生的评估课程,有的大学还把教育评估课程列入博士生教学计划之中。据1984年统计,美国大学共有117个侧重于评估的专业点,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5)注重再评估对教育评估质量所起的检查和保证作用。美国教育评估标准联合委员会于1981年提出四条标准,即实用性标准、可行性标准、适宜性标准、准确性标准,作为对教育评估活动进行再评估的尺度。再评估对于提高教育评估的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这一时期在教育评估理论和技术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这些理论与技术,有些是上一个阶段所提出的理论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有些则是创造性的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