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自2005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学的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各地在落实中有什么问题和要求,请及时与我厅基教处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联系。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江苏省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3.江苏省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4.江苏省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5.江苏省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6.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7.江苏省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8.江苏省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9.江苏省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0.江苏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1.江苏省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2.江苏省普通高中体育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3.江苏省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4.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5.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6.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