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术》必修部分是为后继的选修课提供必要的基础,并为高中毕业生规定了必须达到的最低技术素养要求。因此,《通用技术》的必修内容是每一个高中毕业生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根据《通用技术》课程的特殊性,为更加客观地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结果,特制定如下学分评价标准,仅供参考:
一、确保每位学生修满36学时,是保证学生学好《通用技术》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在高中阶段实施学分制,用学分衡量学生学业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对学生是否修满学时,是对模块学分评价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对平时学生作业的客观评价,更有助于学生学好《通用技术》,更能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在平时学习中养成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独立思考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新课程标准”中要求阶段性与日常性评价相结合的充分体现。
三、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评价,是总体评价不可缺少的一环,它是对学生阶段性评价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微小进步,对学生的特殊表现予以及时、适当的评价。这样,对促进学生的学习往往起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对学生“设计方案及作品”评价,该项的考评,是对学生“综合技术素质”的评价,但评价过程中应更注重学生设计过程的评价,这样真正体现“新课标”中的新要求,一改以往片面考虑结果评价。同时,也体现了评价的开放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从而有利于提高学生技术学习的积极行和主动行,促进学生对技术学习过程进行反思,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动力。
五、书面测试的评价。书面测试是对学生评价最为重要的一环,能够教好地保证评价的覆盖面和深入程度,它更能考查学生对技术原理的理解、技术方法的综合应用以及将技能方法迁移到新问题情境中的能力。
《通用技术》学分评价标准
说明:
1、更科学、更客观、更简便,将学分评价分为五大部分,以百分制来衡量,即各部分分值就是占总分的百分比。
2、学生只有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取得“新课标”中规定的学分。
3、为保证学生达到规定的学时,故第一项特别规定,凡该项考评不足5分者,不能取得应得学分(即凡旷课10学时以上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学分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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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评价标准细则 |
实际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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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评价 |
15分 |
1、36学时,计15分。
2、每旷课1学时,扣1分;每迟到3次,按旷课学时计。
3、因故请假,后能补修满学时的不扣分;否则,按旷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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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作业评价 |
10分 |
1、一学期作业数以10次为表准计算。
2、作业以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分别记1分、0.8分、0.6分、
0.5分。
3、有缺交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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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时
成
绩 |
课堂表现 |
5分 |
1、课堂提问评价以百分数考评;
2、课堂学习态度评价以优、良、及格、不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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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测验成绩 |
10分 |
1、平时测验成绩,其中考试成绩各占60%和40%。
2、平时成绩包括书面测试和设计案例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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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及作品评价 |
20分 |
1、设计过程注重设计过程的评价,凡是设计过程中有:信息筛选、知识的应用、思考的性质、方法的形式、方案的确定模型或原型的制作,给10分,每缺一项扣分。
2、能正确呈现设计方案再给5分。
3、能根据设计方案要求制作原型或模型再给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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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测试 |
40分 |
1、书面测试能够考查学生系统掌握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通用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书面测试试题应采用较灵活试题,能结合生活和社会的实际问题对学生进行考核。
3、试题采用百分制更为客观、全面考查学生整体技术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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