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时代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核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和终身发展需要的大批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
(一)结合我市普通高中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改革,努力构建具有体现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
(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要突出理论引领的作用,根据超前和优先发展基础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实施十五年现代基础教育的战略构想,加强宏观指导与理论反思,加强对新课程实施过程的跟踪与反馈,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经验与示范;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创新课程管理体制,增强课程资源开发能力,形成先进的课程文化。
(三)改进教学行为,优化课程实施过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机整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和区域高中整体协调发展。
三、实验主要内容
(一)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它们共包括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选修课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两个部分。选修Ⅰ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由学校根据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与实施。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社区服务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和家长的配合。学校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二)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期长短情况,调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
(三)学分制管理
1、学分设置
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反映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学习经历和发展水平。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学生完成模块学习,经测试合格,应当计算学分。经学习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和补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达到其他毕业标准,准予高中毕业。
学分认定权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学校应当记录并保存学生在学校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情况和获得的学分,记录并保存学生个人各方面发展状况。
2、学生修习要求
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按照5学期学习计算,可以修习170以上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意愿,安排课程,凡是新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学分计算: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其中:语文、外语、数学各10个学分;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艺术(或者音乐、美术)6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其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选学9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选修Ⅱ课程至少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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