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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第五中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来源:   时间:2007-10-17 16:27:18   浏览:次   字号:〖

1、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工作小组(35人组成),小组成员由校党总支和教代会主席团推荐产生。

2、评议对象,任现职校级行政领导干部。

3、评议时间。每年一次(教代会的一项议程)。

4、内容和标准。德、勤、量、绩四个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5、方法和步骤:

⑴思想发动;

⑵召开教代会,听取领导人述职;

⑶代表小组评议,采取回避制,认真记录;

⑷代表测评,代表无记名形式填写测评表;

⑸结果反馈,校党总支——教代会主席团——评议对象——向代表通报;

⑹认真整改,领导制定整改措施;

⑺结果处理,“报告表”报上级党委、上级工会、校党总支;

⑻档案管理,工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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